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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2021/3/23 20:02:30 | 管理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示范区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医保局等区直多个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8人,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www.kfxq.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开封市八大街和安顺路交叉口海汇中心A座4楼4015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4.报名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4月9日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开封市金明实验小学(地址:开封市黄河路与金耀路交叉口向北约300米路西见路口再向西约200米路南)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1:3的,经示范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至1:2。若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岗位数。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告要求的时间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海汇中心A座4楼4015室)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示范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至1:2。若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岗位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关注官网通知,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的派遣制工作人员不占用编制,是人力资源公司的派遣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示范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中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4.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

2.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招聘咨询电话:0371-22941116

监督电话:0371-2255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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